新修訂的《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》在近日召開(kāi)的省政府第107次常務(wù)會(huì )議上獲得通過(guò);如果通過(guò)了省人大常委會(huì )的最終審議批準,可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根據新修訂的條例,巢湖流域水環(huán)境實(shí)行三級保護。巢湖湖體及正常水位線(xiàn)外延1000米范圍陸域、入湖河道上溯2000米以及沿岸兩側各200米范圍陸域為一級保護區;巢湖正常水位線(xiàn)外延1000至3000米范圍陸域、入湖河道上溯2000至10000米以及沿岸兩側各200至1000米范圍陸域為二級保護區;其他地區為三級保護區。此外,《巢湖流域管理條例(草案)》已擬定完成,正式向省人大常委會(huì )遞交報告,有望納入省人大常委會(huì )2013年年度立法計劃。